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京港兴宇码头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对__南京港兴宇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重新采购)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JSGK20251204FW)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谈判。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南京港兴宇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重新采购)
2.项目范围:项目拟建设1座7万吨级通用泊位,并建设相应的陆域配套设施,占用岸线310米,港区陆域规划用地面积12.27万平米(约184亩),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00万吨,泊位年通过能力421万吨,主要货种为木片、散粮(大豆)、元明粉和钢结构、管桩等。根据《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水运水运工程生产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编制南京港兴宇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经过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对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通过审批。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0 日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元):/
6.采购限价(元):150000 元(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备安全评价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类似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业绩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验收意见及对应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6 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其他要求: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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