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通 能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东 泉 路 加 油 站 ( 新 04 ) 改 造 投 资 项 目 安 全 预 评 价 服 务 商 采 购 项 目 ( 二 次 ) 公 开 比 质 比 价 公 告
1. 采 购 条 件 和 方 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东泉路加油站(新04)改造投资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商采购项目 (二次)(编号:gkbz202407220006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
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 采 购 内 容 和 范 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
东泉路加油站(新
齐东泉路加油站(新04)改造投 1 项
04)改造投资项目
资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商采购项目
安全预评价服务商
采购项目
项目服务期为:单项目采购,提交预评价报告,经甲方审批通过后,合同执行完毕。 服务地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东泉路加油站(新0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其他:(1)各标包最高总价限价如下:18000元(含税)。含税总价与单站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8号丽海广场A座4楼,联系人:高茹,电话:13552008936。
3.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 资格证书。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 行为。行贿犯罪证明文件: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 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 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信誉要求: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5)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1份与项目同类项目同等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 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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