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067)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
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加油加气站及危化品安全评价2标(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067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7-2409:00至2024-08-0518: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7-3117: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8-02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 | |
经办人 | 刘敬晶、梁建华、林瑞霭、饶良忠 | |
办公电话 | 84868113 | |
电子邮箱 | 1281981405@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静怡、林俊明、罗思乐 | |
办公电话 | 13537698689 | |
手机号码 | 13537698689 | |
电子邮箱 | 1242417668@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加油加气站及危化品安全评价2标(二次)【标段编号:2101-440307-04-01-409649067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为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涉加油加气站及危化品安全评价2标(二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深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相关规定对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涉加油加气站、危化品及民爆仓库进行安全评价,按不同产权单位分别出具报告并取得相应产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意见或批复。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在实际开展安评的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安评点位附近有若干个涉及加油加气站或危化品或民爆仓库安全评价的建设内容,需合并为一个点位进行安全评价,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外计算。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08.11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05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的单位,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并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各自工作内容。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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