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24-Z212-GC176
本招标项目澄迈县福山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油气新能源〔2024〕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澄迈县福山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境内,以全额上网为原则,采用700Wp(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以及固定式支架。本工程光伏电站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出线,接至箱变汇流后以5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110kV升压站,并配套建设25MW/50MWh储能电站,以单回110kV架空线路送至220kV玉楼变110kV侧备用间隔。
本项目规划容量为120MWp(直流侧)、100MW(交流侧),配套建设25MW/50MWh储能电站,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储能电池采用314Ah磷酸铁锂电芯。光伏场区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输电线路接入220kV玉楼变110kV侧备用间隔,新建线路长度约32.8km,导线截面为JL/G1A-300mm2。
光伏蔬菜大棚及浇灌系统规划建设面积200亩,农光互补露天种植区1195亩。
招标内容包括:临时征地的协调以及赔偿,光伏场地、集电线路、架空线路作业带施工期间(一年内)的临时用地租赁费用、光伏场区内房屋和大棚的拆迁赔偿、接入系统穿越道路/公路的赔偿、光伏场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等除项目永久征地外的所有临时用地协调及赔偿。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以及相关验收(包含110kV升压站、储能及送出线路、220kV玉楼变的采购和施工,蔬菜大棚及露天种植区的灌溉系统施工及大棚的建造)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27日,绝对工期30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土地完成租赁且收到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等,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含竣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项目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2.5.1.勘察:通用岩土工程勘察、通用工程测量。
2.5.2.施工图(含竣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原则,并进行深化、细化,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编制满足设备和材料采购以及现场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文件,项目竣工后完成竣工图。
2.5.3.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范围内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电缆、升压站设备、接入系统设备、储能设备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2.5.4.施工:包括①PHC管桩、设备基础、大门、道路等全部土建工程;②光伏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箱变、通信系统、电缆等设备安装与接线等;③集输并网相关工作,包含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220kV变电站改造、通信ADSS、OPGW、相关穿越、停电、全容量并网等。
2.5.5.农光互补工程:农业设施专项方案及设计,农业大棚建造及棚内灌溉系统、农光互补露天种植区灌溉系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2.5.6.其他工作:防雷防静电评价和验收和检测、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评审、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储能质检验收、新能源并网接入技术服务、工程保险、联合试运、生产准备。
2.5.7.负责临时征地的协调以及赔偿:光伏场地、集电线路、架空线路作业带施工期间(一年内)的临时用地租赁费用、光伏场区内房屋和大棚的拆迁赔偿、接入系统穿越道路/公路的赔偿、光伏场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等除项目永久征地外的所有临时用地协调及赔偿。
2.5.8.以下工作由建设单位实施,不在总承包范围内:升压变电站工程、光伏场区及升压站的道路工程及送出线路杆塔基础等所需的永久征地(租地),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测绘、勘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建设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编制及评估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步设计。
2.5.9设备及材料采购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执行一级物资集采要求,二级物资厂家应选择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状态正常的供应商。
2.5.10光伏组件进行第三方检测:总承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千分之五(包含出厂前、到场后及实验室送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一致,且资质状态为正常。(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或二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乙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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