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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4-05-10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11

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决定以标准地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1506022024061007

宗地

面积:

33422.87平方米

(合50.13亩)

宗地

坐落:

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街东南、中环西大道西、布尔洞路北Q-02-02b地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

建筑系数(%):

≥40%

绿(%):

≤20%

建筑

限高:

40

土地

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不低于150

万元/亩

保证金:

11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522824BA0034

亩均税收

不低于2.2

万元/亩

亩均产值

不低于120

万元/亩

能耗指标


现状土地条件:七通一平

起始价:

585万元

加价幅度:

6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64

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61317时00分

2002222020窗体底端

备注


以上宗地所在园区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成果可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查询。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10日至2024年61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510日至2024年61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11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649时00分至2024年61317时00分止。

八、2024年61317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资料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62017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条件书为准。

8、竞买者取得土地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项目所在地园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9、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10、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11、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813室、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1708室

联系电话: 0477-8398695、8329562、8398645(保证金缴纳)

人:高金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交纳出让金账户:

1、户名: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税务局

账号:05100000000337106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行号:011205011005

2、户名: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账号:05100000000337105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行号:011205011005

3、户名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东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账号:05100000000337110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行号:011205011005

4、户名: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高新国库)

账号:05100005000537101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代理)

行号:011205020231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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