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须具备充足的人员储备能力,在接到采购人人员调整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补充。本次采购需求为4名50周岁以下从事化工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须具备化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专业)或安全评价师等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供应商须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派遣员工履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工资的发放。供应商须辅助采购单位做好派遣员工的管理工作,建立派遣服务档案,处理劳动纠纷及应急突发情况。供应商须保证派遣员工作为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所具备资格条件不得低于相应的实发工资标准:(1)劳务派遣人员具备化工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化工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备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经验的,实发工资不低于4500元/月;(2)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专业)或安全评价师等资格的,实发工资不得低6000元/月。符合甲方采购需求及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工作人员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违规发生,按照岗位职责标准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
项目名称: 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第三方服务(第2次)
计划编号: 佳高新财购核字[2024]00013号
计划名称: 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第三方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350000
项目实施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区
比价通知书: 文件下载1 预览1
联系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15 13:17:22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18 00:00:00
发布时间: 2024-04-15 10:17:22
采购编号: HLJGCYC99010100Z20241657748
采购单位: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废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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