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01162023000697
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51011623210200005844[2023]00138
2、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300,000.00最高限价(元): 181,700.00;采购包2:预算金额(元): 500,000.00最高限价(元): 368,110.00;采购包3: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809,763.00;采购包4:预算金额(元): 220,000.00最高限价(元): 115,300.00;
采购包5:预算金额(元): 850,000.00最高限价(元): 658,677.00。
3、采购品目为A07020000医药品
二、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由于系统固化,本项目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以其它补充事宜中的内容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限到期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则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300号
联系方式:028-6980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8828094788、185839594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828094788、18583959483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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