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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旅游星级饭店安全质量服务管理评价约束导则(试行)

· 2023-12-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对标新版星级饭店国家标准,进一步建立星级饭店监管服务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引导星级饭店适应新环境、应用新技术、满足新需求,通过星级复核、第三方综合评价,优化星级饭店进退机制,打破星级饭店终身制,以更好的维护星标权威。现制定全省旅游星级饭店安全质量服务管理评价约束导则。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发生下列之一的,一律取消相应资质与标牌。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度内事故死亡人数突破3人的。

(二)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力,存在漏报、瞒报现象或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打击不力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

(四)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发生死亡事故的。

(五)重大活动、节假日、雨雪灾害天气等重要时期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六)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导致事故损失扩大、事态失控和群体性事件的。

(八)对拒不参加安全生产约谈或对约谈要求不落实的。

(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

(十)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不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十一)一年内被各级安委会约谈 2 次以上的。

(十二)其他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辖区内或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落实星级饭店三年重评工作制度

根据《全国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信息化系统管理操作手册》要求,三星级及以下饭店三年重评由市州级星评委负责实施;四星级饭店三年重评由省星评委负责实施;五星级饭店三年重评初评由省级星评委实施,终评由全国星评委实施。

(一)在三年重新评定中,若发现星级饭店,自批准为星级饭店之日起超过12年,仍未按要求进行整体装修的,原则上不予通过。

(二)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之日起,30天内复核饭店仍未履行整改事项的或在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市州星评委有权对三星级及以下饭店视情节轻重,下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资质的处理决定。省级星评委有权对四星级饭店视情节轻重,下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资质的处理决定;有权对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饭店下达进行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并可书面建议全国星评委作出降低星级或取消五星级资质的处理。

(三)对三年重评定时下达的整改事项,受检饭店应主动整改落实,整改结束后,应并主动报请市州星评委进行验收,同时将整改报告及印证资料报送至省星评委。

(四)自2024年起,凡三年重评饭店必须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全国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信息化系统中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方式详见《全国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信息化系统管理操作手册》。

三、落实第三方网上综合评价制度

自2024年起,全省各级星评委将实施星级饭店第三方网上综合评价监督制度。

(一)每月开展星级饭店网络评价公示。要求每月第二天各级星评办对辖区内上个月星级饭店按排名顺序,由高到低进行第三方网上综合评价月公示。

(二)自2024起开展星级饭店网络评价黄牌预警通报。要求各级星评委每季度第二天将上一季度星级饭店,按排名顺序,由高到低进行综合评价季公示。对平均分值低于4.0分值以下的二星级饭店和低于4.2分值以下的三星级饭店由市州星评委发布预警通报;对平均分值低于4.5分值以下的四星级饭店和低于4.6分值以下的五星级饭店,由省星评委办公室发布黄牌预警通报。按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要求,若经营主体连续二个季度综合网评分值(携程、同程、美团、猫途鹰、去哪儿网络平台,任选三家),平均分值分别低于4.0分、4.3分、4.5分、4.6分的二至五星级饭店,各级星评委按管理权限要求,将劝退其饭店主动取消星级资质。

四、落实旅游星级饭店统计报送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化和旅游企业应自觉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有责任和义务向国家报送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为此,星级饭店应及时准确填报各星级饭店财报数据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防止出现漏报、迟报、不报问题,把主动填报星级饭店财报纪律做为星级饭店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执行好,落实好。

(二)若星级饭店连续三个月出现漏报、迟报、不报的问题,省星评委有权将该饭店设定为异常经营主体,视同主动放弃星级资质行为,作出予以摘星处理。

五、约束机制制定

本导则约束机制经全省各级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及全省272家星级饭店集体讨论制定,约束对象为本省辖区内所有星级饭店。

本导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青海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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