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融媒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对长丰县融媒体中心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环评项目进行招标,现诚招具有资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有关内容1、项目名称:长丰县融媒体中心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环评项目
2、项目单位: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3、项目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4、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长丰县水湖镇兴湖大道与长丰路交口东南,规划用地面积约9.9亩,主要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塔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5、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等,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6、招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中标单位1家。本项目最高限价 26 万元。
7、评分办法:附后。
8、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并提交送审稿,在取得专家意见后30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改并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9、付款方式:通过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各类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投标,具体如下: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如结果不良将被废标(截屏截止时间至7月21日)。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 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
(2)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详见第二章、第(4)条);
(3) 投标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 报价表(标注投标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7) 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 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标书制作按照相关要求,格式自拟,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四、公开招标文件递交
(1) 递交时间:2025年7月22日08:00至2025年7月28日15:00。
(2)递交地点: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3)递交方式:可密封当面递交或密封邮寄递交给联系人。
(4)开标时间:2025年 7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长丰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 兵(联系电话0551-66681105)
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7月22日
附件:评分办法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60分) | 项目理解(4分) | 对本项目相关政策、工作目的、目标及工作内容分析完整到位、理解深入全面,得3 - 4分;分析较到位、理解较深入,得2 - 3分;分析理解一般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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