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210万吨/年扩建项目放炮震动波影响范围评估和放炮前、后震动检查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针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名称:新田煤矿210万吨/年扩建项目放炮震动波影响范围评估和放炮前、后震动检查项目
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3、项目内容:鉴于爆破作业可能对周边村民房屋及设施造成一定影响,为避免后续因震动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或赔偿争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南、北翼约120户村民进行炮前和炮后调查,最终数量根据实际调查为准;放炮震动检测,每个月不低于三台设备,检测总天数为270天,放置位置根据矿方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并开展以下工作:
3.1 放炮震动波影响范围评估:科学测定爆破震动波的影响范围及强度,明确对周边村民房屋、设施等的实际影响程度。
3.2放炮前、后震动检查:在爆破作业前后对周边敏感区域进行震动监测,留存客观数据,作为后续问题处理的依据。
3.3通过第三方机构的专业监测与评估,可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公正,既能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保障,又能有效避免因缺乏依据导致的村民不合理索赔或敲诈勒索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 :¥380000元(放炮前、后调查700元/户,爆破震动检测29000元/月,检测点超出3个的按7000元/个。)最终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5、响应人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2营业范围内具有爆破作业、安全评估资或评价或咨询质,且在有效期内;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已有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人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5.8响应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5.10本项目不允许被河南能源集团公司、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田煤矿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5.11单位负责人或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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