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四楼煤矿重介系统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陈四楼煤矿重介系统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采购方案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陈四楼煤矿重介系统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2地点:永城市陈集镇陈四楼煤矿
2.3项目概况:陈四楼煤矿选煤厂重介系统改造计划于2025年6月份竣工,根据公司项目进度安排,特申请对重介系统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进行外委。具体详见《陈四楼煤矿重介系统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2.5报价方式:报含税总价,填写报价单并加盖红印公章上传。
2.6付款:乙方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出具报告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挂帐,按甲方资金计划付款。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2.7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技术方案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执行本项目服务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3.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应在项目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安全验收评价项目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评价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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