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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7张掖至孟连公路扁都口至察汗河段工程代建+监理招标信息公开

· 2025-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7张掖至孟连公路扁都口至察汗河段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5]22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境内。

2.2 规模:G227张掖至孟连公路扁都口至察汗河段工程路线起于G227线扁都口青甘养护界,沿既有道路布设,途经峨堡镇、青石嘴镇、察汗河、宝库乡,止于城关镇岔口老城关中桥桥头,接在建国道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项目路线全长187.94公里,其中路面改造133.95公里,拓宽改建段53.99公里。主要建设路基、路面、防护、桥涵和隧道等工程,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沿线设施以及G227线至铁迈煤矿支线2.02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和40公里/小时,扩宽改建段路基宽度12米,路面改造和城镇过境段维持既有道路宽度。维修利用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汽-20、挂-100和公路-Ⅱ级,新建、拆除重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G227线至铁迈煤矿支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6586001001

标段名称:G227张掖至孟连公路扁都口至察汗河段工程代建+监理BCDJJL-1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工程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及绿化等工程。

1、工程代建部分,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含施工准备期)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在服务期内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开展代建工作,代建工作满足《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3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代建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开工手续,行业审批、迁改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2)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如有)、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编制项目实施阶段所需的招标文件,完成本项目工程类、服务类、材料设备供应等与该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如有);

(4)对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5)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

(6)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相关手续办理;

(7)按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招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

(8)变更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应对设计方案、造价进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审查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并报招标人审定,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季度将设计变更汇总报招标人备查;当施工合同变更合计金额超过施工合同总价(增加或减少)的1.5%时(按施工标段分别计算),之后发生的所有变更均须报招标人审批。

(9)环保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执行批复的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和体现痕迹化管理;

(10)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

(11)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

(12)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等。负责完成环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交工和竣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

(13)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维修工作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4)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要与第三方逐一签订廉政合同,形成代建人与第三方相互监督机制;

(15)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及管理;

(16)起草和编制代建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内容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17)按照青人社厅发[2022]1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

(1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代建相关工作。

2、工程施工监理部分,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

2.4 服务期:本项目代建+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并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移交、资料移交工作)。

3. 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等级要求

BCDJJL-1

具备下列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业 绩 要 求

BCDJJL-1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完成过1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代建或建设管理工作。

2、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同时含路基路面和桥梁)施工监理工作(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高速公路或一级路施工监理业绩,则可按双幅折算该业绩里程长度

3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含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注:1、完成过指投标人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完成,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投标人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的要求;

3、如同一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多项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以分别予以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信 誉 要 求

BCDJJL-1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的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BCDJJL-1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以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写的从事工作年限为准),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代建或建设管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办主任);

(2)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3)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项目负责人。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备选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在国内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公路工程(含隧道)的总监理工程师

(2)在国内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隧道)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1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认定:如果职称资格证书上体现专业名称,以职称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进行认定;如果职称资格证书未体现专业名称,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否则该职称不予认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本表中近8年内指项目负责人(含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在已交工项目上的任职结束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内。

3、投标人应在进场时为所有服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备选人员,投标人可依据单位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人员。如提供备选人员,其资格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邮政编码:810001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荔女士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6185006

电 话:0971-6317312

传 真:/

传 真:010-5927326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在青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干线公路(全国)较高的优先;(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工期、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技术建议书采用隐匿投标人名称、统一文字排版和插图形式等要求编制,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技术建议书暗标格式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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