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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熊家山服务中心项目epc(土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1-25

、招标条件

本项目当阳市熊家山服务中心项目EPC(土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1-420582-04-01-3975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子龙路9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5567.06m2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0.35m/16.95m,新建熊家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176.66m2,独立基础及人工挖墩式基础;操作间扩建工程,新建建筑面积约352m2框架结构,檐口高度6.4m,独立基础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本项目建安费金额:1116.42

2.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7项目安全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3个月(2024年12-202502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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