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钢公司新特钢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特钢公司新特钢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
2.2服务周期:91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整个项目全流程,本项目所有资金由乙方负责。提供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含房屋荷载复核试验,提交房屋荷载复核报告)、发改委项目备案、电网公司接入批复、项目合规性(安全评价等)、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聘请监理、厂房加固、设备安装调试、并网验收、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以及建设完成后的运营、维护等全流程服务。本次招标只针对投资及初步方案设计,不涉及详细设计、采购及施工。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投标人实缴(实收)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实收资本印花税完税证明材料。
②须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例如财务公司)出具的 2024 年 7 月 1 日起,任意连续 20 天投标人账户日均余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或任意连续 3 个工作日投标人账户余额不低于4000 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有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10MW的光伏业绩,须提供备案文件和并网验收文件,时间以并网验收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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