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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7-27

1、招标条件

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抢修类物资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招标内容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总限价

哈夫类抢修物资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人民币4662847元

其他抢修物资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人民币1992718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特定资格要求:

3.1.1子包一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或其产品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中的一项内容:

①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②投标产品(修补器、哈夫节)须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测试项目的结果应为合格(符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1.2子包二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7日 9:00 至2022年8月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子包一: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

子包二: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7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陈工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电 话:0574-83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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