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告信息 |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4152 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化工产业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50,000.00 最高限价(元):7,250,000 采购需求: 对化工产业区的认定、选址及规划、园区内布局、准入和退出、配套功能设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通过辽宁省省级化工产业区的复核认定工作、验收工作及国家级验收工作达到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复核结果为D级标准为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安全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3)根据《辽宁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技术审查实施细则(暂行)》供应商须通过辽宁省地震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须提供辽宁省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公示截图及公示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信息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联合体最多允许4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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