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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6、7、8号线一期及s1号线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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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6、7、8号线一期及S1号线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6、7、8号线一期及S1号线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6、7、8号线一期及S1号线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WZ0160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WZ01600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全长35.2千米,均为地下线,其中7.7千米拆分于4号线(青龙岗站至北雁湖站),设站22座;新建线路27.5千米,设站17座,线路衔接4号线北雁湖站,沿玉兰大道、望江路、太湖路、尧渡河路、高亮路、钟油坊路、和平路、东风大道敷设,止于东风大道站,设龙塘停车场一座。
合肥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全长18.8千米,均为地下线,设站16座,线路起于松林路站,沿繁华大道、始信路、锦绣大道、徽州大道、紫云路敷设,止于天津路站,设车辆段一座。
合肥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全长22.5千米,均为地下线,设站12座,线路起于一里井站,沿阜阳路、官塘路、清河路、蒙城北路、兴隆路、阜阳北路、汤都路、凤麟路敷设,止于北城高铁站,设北城车辆段一座。
合肥新桥机场S1线为合肥市首条市域(郊)铁路线,全长47.5千米,设站14座,起于寿县蜀山产业园站,沿机场北路、新桥大道、王桥路、合淮路、四里河路、黄桂路、青阳路敷设,止于五里墩站,设岗集车辆段一座、寿县停车场一座。其中合肥段设置车站12座,岗集车辆段一座;寿线段设置车站2座,寿县停车场一座。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本项目计划2024年9月10日开工,需结合现场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暂定约293天,其中:
6号线一期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计划2025年8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暂定服务期8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号线一期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计划2026年8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0月30日(暂定服务期8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号线一期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计划2024年9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暂定服务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S1线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合肥段)计划2025年8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暂定服务期8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S1线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寿县段)计划2029年8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9年10月30日(暂定服务期8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且向招标人或业主移交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工程资料后止,如果因招标人或业主工作计划提前或工程本身原因达不到安全评价条件要求,则评价单位须提前或延长服务周期(但费用不予调整),并确保在工程初期运营前完成卫生学评价工作。
2.9 招标范围:本次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最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与规范等要求,开展初期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工作。需提供由具有计量资质认定、且具备市级安监部门或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报告。从整体上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卫生学条件,作出是否满足初期运营条件评价结论。形成评价报告,组织通过专家评审,且评价报告需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评审。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42.78万元,其中6号线一期41.14万元,7号线一期38.72万元,8号线一期29.04万元,S1号线33.88万元(合肥段29.04万元、寿县段4.84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卫健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2)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注册证书;
(3)职业病防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已完成业绩之一: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或公共场所建设项目或企业生产类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业绩;
(2)公共场所建设项目(或企业生产类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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