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604-04-01-73837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3068.6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对吉利工业园内新源一路、新源二路、新源三路,利源一路、利源二路、利源三路、利源四路、利源六路等道路人行道提升,更换部分乔木,提升道路照明等附属设施,改造总长度约9.44千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第 二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CC)WZ0031 项目名称: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6月0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接相关部门通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无法查询企业在我市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定分离办法—定标办法 第 5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工期(交货期) | 183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21803260.1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网页截图【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类别(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 投标人业绩要求: 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承包人、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项目规模(单项合同金额))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16 15: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6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6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远程解密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06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叶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56101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唐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62101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CC)WZ0031 1.招标条件: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3〕7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4〕2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3.计划工期:定额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工期:18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文章推荐:
吉利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慢行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