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183900.00元;
1.4采购范围:1)编制本项目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或预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最终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查;2)编制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包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经专家评审最终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1.5工期/周期:180日历天;
1.6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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